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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21]
 
西政办〔2021〕3号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4-27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报送政务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及时提供了参考和依据,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格式有误、信息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水平,发挥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

(一)坚持时效性。信息报送要贯彻一事一报原则,对政府部署需要及时掌握的紧急信息,要及时及早报送;对中心重点工作,要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对常态化工作,要总结好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

(二坚持真实性。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平实准确,杜绝假大空;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是可靠,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坚持全面性。要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反映工作要有始终,不能断章取义。

二、报送内容

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情况、经验总结、采取措施和做法;各项工作阶段性思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信息工作能够直接反映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便于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列入省、市政府督查计分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问过,落实专人负责。

(二提升信息质量。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树立精品意识,做到标题简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练、突出新意。要做到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既要展示成绩,又要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建议及时反映出来。

(三严格奖惩机制。实行信息报送采用加减分制度,单条信息被各级信息刊物重复采用的只计最高分,未按照规定完成信息报送篇目或报送质量不高的,根据年度考核细则扣减相应分值。政务信息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督查加减分事项,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实行月通报、年考评,对信息工作前三名,进行加分奖励,后三名扣除相应分值(加减分值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相关规定为准,年底汇总并进行评先评优。

四、报送方式

政务信息接收邮箱:xpxzfbxxk@163.com

                  xzfzhk@163.com

联系电话:0396-6222416

 

附件1西平县政务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2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

 

 

2021426

 

 

附件1

西平县政务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1.政务信息,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篇。

2.政务信息被县《政府工作通报》采用,每条计0.1分;综合采用,每条计0.2分;专期采用,每篇计1分;被县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篇按原有分值另加1倍分值计分。

3.政务信息被市《政府工作通报》采用,每条计0.3分;综合采用,每条计0.5分;专期采用,每篇计2分;被市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篇按原有分值另加1.5倍分值计分。

4.政务信息被省《政府工作快报》《政务要闻》采用,每条计2分;综合采用,每条计2分;专期采用,每篇计3分;被省分管领导批示的,每条(篇按原有分值另加1倍分值计分;被省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篇按原有分值另加1.5倍分值计分。

5.信息约稿,每个稿源单位视稿件质量和采用篇幅酌情给分,最高计10分;单纯完成约稿,但由于稿件质量在组稿时未被采用的,不计分。

6.信息约稿未能及时完成的,酌情扣分。对报送的虚假信息,一经认定每条扣10分。

7.此计分规则自20215月起实施。

 

附件2

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分管领导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信息联络员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注: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电子档报送至政务信息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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