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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7-12 浏览次数:

  西信用办〔2022〕7号

  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晓度,完成国家、省、市对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任务,现将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

  县直有关单位每两周上报信用体系建设言传篇件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25篇:每月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信用原创宣传稿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12篇;每季度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信用原创宣传稿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4篇(同一条新闻有多家媒体转载的,不重复计算),重要时间节点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示范评选活动等涉及的相关部门需针对活动提供稿件不少于1篇。开展一次信用主题活动相当于刊发2篇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稿件,或3篇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稿件。

  二、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类型

  1.动态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举办重大活动、开展学习培训以及在信用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动态信息原则上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工作原图及图片简要说明),问题信息控制在1000字左右。

  2.制度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信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单位、本部门正在进行的有关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进展和实施情况。

  3.诚信示范典型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诚信示范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情况,树立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美德、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诚信案例。

  4.系列专题工作信息。依据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以及国家、省工作部署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宣传信息包括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工作动态、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等。

  5、经验及特色创新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创新举措、取得成效、经验做法等,围绕有关地方和部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公开、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等信用建设重点工作,形成反映工作实践和创新做法的成功经验和生动案例,积极宣传和推广信用建设好做法、好经验。典型案例、亮点特色工作信息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观点应富有新意,内容具体翔实,做到多用数据和事例说话。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新闻收集及报送工作,健全报送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规范标准,突出亮点。信息报送应符合信息撰写的基本要求,做到逻辑清晰、简明扼要,真实、准确、及时,新闻中时间、地点、主体、做法、成效等要素要完整,突出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具体做法,注重以数据和案例反映工作成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读性。

  3.及时反馈,保障时效。信用信息报送要及时有效,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不报现象,建立重要新闻线索及时报送制度。其中动态类信息须在事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制度类信息须在完成阶段性进展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pxfgw@163.com)

  4.定期通报,督查评估。相关责任单位每两周将宣传稿件以文档形式梳理报送至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县信用办建立月度通报机制,将新闻宣传及信用报送情况通报给各单位,同时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未完成报送任务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不列入优秀等次。

  附件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市级主流媒体名单

             信用建设工作新闻信息报送表

             报送信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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