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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政策
 
西安委〔2023〕4号 关成立西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3-27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决定成立西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董海建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鲁刚夫 县政府办副主任

  宋劲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健康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春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陈 凯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冯建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贾成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住建局、县安委会确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2.在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析研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3.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通报工程项目施工典型事故。

  4.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5.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遏制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6.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重大政策、对策措施和部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责任。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张春平兼任,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西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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