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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西平县民政局2022年公益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12-27 浏览次数:

  按照《西平县民政局2022年公益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依据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政部门监管重点和监管职能,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科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县民政局2022年度公益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事项

  (一)抽查时间

  公益性公墓双随机抽查时间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比例

  乡镇示范性公益性公墓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0%。

  (三)抽查依据

  公墓抽查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四)抽查主体

  县本级监管的城市、乡(镇)示范性公益性公墓。

  (五)抽查内容

  公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炒买炒卖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现象:是否违反公墓建设标准:是否违规建有家族墓穴: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六)抽查方式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检查方案并公示,然后对随机抽取情况进行公示,最后公示检查结果,充分利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公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0%的公墓进行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派选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

  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

  二、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公益性公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公益性公墓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益性公墓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是县本级公益性公墓“双

  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法定责任主体。

  (二)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在迎检单位吃饭、收受礼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落实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检查对象的疫情防控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组织业务培训。实施“双随机”抽查前,将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方式、抽查流程、抽查内容,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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