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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西平县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0-11-20 浏览次数: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立完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成效,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监测保障机制,确保持续高质量完成“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因自然因素或外在因素影响动态新增的危房都能及时发现,并通过采取危房改造、租赁闲置住房等有效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实现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满意度、幸福感明显提高。

三、监测对象

  重点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和贫困边缘户住房安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健全机制

  1、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建立健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将主动监测和农户主动申报相结合,对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有效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开展政策宣传,做好问题核实和信息采集录入,每月将新增4类重点对象和排查发现的危房改造问题上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验手机APP“反映问题”“灾情上报”模块,及时摸排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情况。

  2、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对动态新增的危房,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模式,多措并举,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维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动态清零新增危房。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年度危房改造资金预算和新增危房补助资金筹集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3、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每季度向住建部门提供一次新增4类对象人员名单。县级住建部门对照提供名单逐户开展危房鉴定,及时将鉴定为C、D级的危房和日常工作中排查的“返危”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验手机APP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前三季度上一季度确定的危房要在下一季度完成改造,第四季度确定的危房要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危房改造清零行动指挥部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挥调度。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动态监测、部门协同等制度。细化动态监测工作方案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动态监测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夯实责任落实。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直接责任,要构建分工明确、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合力监测的责任体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实行动态监测确保不漏一户,动态清零新增危房。

  3、规范信息管理。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信息比对衔接,确保农户信息数据精准。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乡镇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及时建立农户纸质档案,相关信息及时精准录入《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4、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采取发放明白卡、走访宣传、拉家常等方式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激发困难群众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监督意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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