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共西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西编[64]号文件精神,西平县杨庄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西平县杨庄乡农业服务中心、西平县杨庄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西平县杨庄乡文化服务中心、西平县杨庄乡民政所等5个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申请注销,特此公示。
西平县杨庄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