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西平县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督查局 发布时间: 2023-05-29 浏览次数:

  赵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补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支持疫情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快速恢复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200元奖补资金未发放到位。近几年,由于县财政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新增财力不足于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奖补支出,因此暂未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200元奖补资金。县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在保障人员经费的基础上,尽力安排资金发放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奖补资金。

  自疫情以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先后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疫情期间阶段性免征了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目前仍然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县人社局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切实让企业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好省、市关于减免社保费、降低社保费率的各项政策,助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更好更快的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幼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2023年5月29日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9 11: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