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镇小王庄村委24组村民魏玉亭户、魏彦广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魏玉亭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721211214240023J、魏彦广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721211214240025J)与魏保兴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魏保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721211214240017J)存在矛盾纠纷,在本机关向其发出《关于收回注销二郎镇小王庄村委24组村民魏玉亭户、魏彦广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告知书》后,没有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注销魏玉亭户、魏彦广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魏玉亭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721211214240023J、魏彦广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11721211214240025J)。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