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三、征收范围: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西平籍城乡居民和在我县居住或务工的非西平籍城乡居民。
四、待遇保障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1.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扫描对应小程序。
按照上图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核实缴费地准确无误(西平县)后,点击去缴费,输入支付密码,即可成功。
2.如果为他人代缴,请点击开通“是否代缴”,填入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核实缴费地准确无误(西平县)后,点击去缴费,输入支付密码,即可成功。
3.缴费人如需缴费凭证,可以去办税服务厅打印(带证件)。
(二)线下办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有到前台办理缴费需求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税务部门安排专人引导,设置特殊群体快速办理通道进行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参保登记。1.新增参保人员(含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需要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缴费。
2.居民扫码缴费时,如发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后显示“登记信息不存在”或“缴费地非西平县”的,请及时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进行信息变更。信息更正后第二天,由缴费人通过扫码方式再次缴费即可。
(二)关于待遇享受。今年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如遇特殊情况延长了缴费期,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居民缴费后,如发现所缴费用退回的,请及时与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查找退费原因后及时补缴,以免错过集中缴费时间。
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请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赶快行动起来,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病有所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