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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以工代赈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问答版)

发布时间:

2026-07-30 17:01

信息来源: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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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17: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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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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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2026年我县成功申报以工代赈重点县,全省40个名额,西平县是其中之一。成为重点县后,我县每年将获得1个亿的中央资金用于以工代赈项目,持续三年。为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管理,坚守“赈”的初心,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为载体、就业增收为核心”的政策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河南省以工代赈项目创新承接方式和劳务组织模式工作指南(试行)》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西平县行政区域内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县级配套资金等)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涵盖项目的谋划、申报、实施、管理、验收、资金拨付及后续管护全环节。

三问: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哪些群众务工?

答: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返乡就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务工。

四问: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标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五问:劳务报酬发放有什么硬性要求?

答:主要有三条硬性要求:一是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40%;二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严禁截留、挪用、克扣;三是发放周期不超过1个月。

六问:施工过程中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照 “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的要求组织实施。施工期间每月要在村务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考勤、劳务报酬核算发放等信息。

七问:项目完工后如何验收?

答: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一是项目承接主体自验;二是乡镇政府初验;三是县发改委联合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县级验收,重点核查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等政策落实情况。

八问: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出现拖欠、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贪污以工代赈投入的,以及存在群众务工组织弄虚作假、劳务报酬虚报冒领等行为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问:项目建成后如何管护?

答: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按“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原则上由村委会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