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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下达2025年全县省定民生实事、 市定民生实事、县定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15 18:15

信息来源: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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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15 1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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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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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重点民生 实事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9号)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西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票决情况,制定下达西平县2025年省定民生实事、市定民生实事、县定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认真落实各项目标。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工作进度,抓好协调推进。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资金、土地、规划等要素保障,争取10月底前“大头落地,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

第二部分是加强工作督导推进。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省定民生实事、市定民生实事、县定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每月形成工作报告报县发改委。县督查室要实行“月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督查办要对2025年省定民生实事、市定民生实事、县定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定期督导,查找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县政府根据省定民生实事、市定民生实事、县定民生实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压驱动,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部分是严格开展评估认定。要求各相关单位年底前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统计局负责制定县定民生实事评估认定办法;县发改委、县统计局要联合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实地评估认定,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实地评估分组方案,县统计局负责起草《认定报告》报县发改委。县政府对未完成省、市、县目标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