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30 10:59
信息来源:
重渠镇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 “扫码入企” 工作协同机制的工作提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统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等领域监管,结合我镇企业业态、风险等级、信用状况及综合执法权责,制定本 2026 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及驻马店市涉企检查、“扫码入企” 系列制度要求,立足乡镇综合执法职能,坚持依法监管、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数字留痕、闭环整改五大原则,统筹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严格执行豫企码 “扫码入企” 全流程规范,压缩非必要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柔性执法、服务式监管,以规范透明执法护航镇域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切实解决企业迎检负担重、执法流程不统一、复查取证扫码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企业与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1、流程规范化。全面落实 “扫码入企” 协同机制,所有计划性行政检查、复查、举报取证入企全部线上报备赋绿色任务码;规范文书送达、回访、紧急检查、设备故障补录全流程操作,执法全程可追溯、可查询、可公开。
2、监管轻量化。推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低风险守信企业年度现场检查不超 1 次;高风险、失信、隐患企业适度加密频次;落实联合执法 “一次上门、多事同查”,全镇涉企现场检查总量同比下降 10% 以上,杜绝无计划突击检查。
3、执法数字化。熟练运用豫企码小程序完成任务创建、扫码入企、材料上传、补录更正,严格执行 5 个工作日补录、佐证材料上传时限,解决复查重复扫码、多次取证分次报备、联合执法统一扫码等实操难点。
4、整改闭环化:建立“检查 — 责令整改 — 复查销号” 闭环台账,复查作为全新行政检查单独扫码报备,区分行政指导回访与核查类回访,分类落实扫码登记要求。
5、公开透明化。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本计划、检查结果、整改台账、执法数据按期公示,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补齐上半年信息公开短板。
三、检查主体、对象与权责范围
(一)检查主体
执法人员不少于 2 人持证开展检查,执法大队牵头,联动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等部门协同实施。
(二)检查对象
全镇辖区内小微企业、农资门店、餐饮商超、加工作坊、养殖场、建材门店、废品回收点、餐饮经营户、自建施工工地等全部市场经营主体;重点覆盖危化品存储、餐饮燃气、食品加工、规模养殖等高危行业主体。
(三)法定检查事项清单
安全生产、消防、燃气使用安全检查;
食品经营、农资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大气污染、畜禽养殖排污、秸秆禁烧生态环境检查;
城乡规划、自建房安全、工地施工监管;
市容环境、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劳动用工、价格、计量、特种设备日常核查;
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处置。
四、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与年度检查频次
结合企业风险等级、信用记录、往年违法记录实行差异化频次管控,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数据监测线索核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约束,需分次单独扫码报备:
低风险守信企业(无违法、规模小、业态简单)
年度计划内现场检查≤1 次,优先采用线上非现场核查、电话回访、行政指导,非必要不入企。
中风险一般企业(常规加工、餐饮、农资店)
年度计划内现场检查≤2 次,每半年开展 1 次综合联合检查。
高风险重点企业(燃气站、烟花爆竹、食品加工、规模养殖、涉污作坊)
每季度至少 1 次全覆盖检查;汛期、春节、秋收等关键时段加密月度巡查。
失信、存在重大隐患、年内被处罚企业
季度专项复查,隐患整改完成后单独扫码复查,直至销号。
五、检查方式及 “扫码入企” 配套操作规范
(一)四类检查实施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 日常抽查
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企业、选派执法人员,每季度开展综合抽查,全部提前在豫企码平台创建检查任务、生成绿色任务码后方可入企;检查结果 10 个工作日内在镇政务公开栏、公众号公示。
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由大队电脑端后台统一创建联合任务,添加全部参与部门、执法人员;多部门同步入企仅需 1 名人员扫码确认,无需各部门分别报备;同一企业多领域事项合并检查,杜绝分头上门。
专项整治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专项、秸秆禁烧、燃气隐患排查等部署制定专项子计划,报镇政府及司法所备案后实施,严格控制专项检查覆盖面,不搞全域无差别检查。
非现场监管 + 上门服务回访
通过台账调阅、线上数据核查替代现场检查;仅提供政策指导、合规辅导的回访不属于行政检查,无需行政检查类报备,但须小程序登记入企;带核查整改性质的随访按行政检查扫码报备。
(二)严格落实 “扫码入企” 8 项实操要求(对照市工作提示执行)
1、整改复查必须重新扫码。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的复查属于全新行政检查,不得沿用原任务码,单独报备生成新码入企。
2、举报案件分次报备。同一举报线索需多次入企取证的,每次入企单独创建任务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取证、全程留痕。
3、文书送达区分情形。不入企送达处罚文书无需扫码;需上门送达的,按 “其他活动” 类型扫码并备注文书送达。
紧急现场检查流程
有条件提前审批:小程序登记任务,上传佐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入企;
情况紧急、证据易灭失来不及审批:登记任务即可先行检查,检查结束 5 个工作日内补齐佐证材料。
信息录入纠错规则:点击 “确认入企” 后企业、人员、事项信息不可修改,入企前双人核对录入内容;仅可事后补充上传审批、告知材料。
设备 / 网络故障补录:无法当场扫码的,向企业说明情况先行检查,5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注明故障原因、上传现场佐证。
联合执法统一扫码:牵头部门统一创建任务,现场单人扫码即可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
全入企活动登记:行政指导、上门服务类入企虽不属行政检查,须小程序登记,实现入企行为全覆盖备案。
六、分季度实施安排
一季度(1—3 月):开工复产、春节安全专项
重点:烟花爆竹零售、餐饮燃气、小微企业复工安全、食品年货经营;
工作:完成年度计划公示、豫企码任务库录入;开展第一轮联合抽查;对去年隐患未销号企业开展复查(单独扫码);完成年度计划报镇司法所、营商办备案。
二季度(4—6 月):安全生产月、农资监管
重点:农资门店质量、特种设备、自建房施工、畜禽养殖排污;
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梳理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短板,公示一季度检查台账;针对投诉举报线索集中核查取证,分次扫码。
三季度(7—9 月):汛期、秸秆禁烧、高温防护
重点:涉污小作坊、露天焚烧、高温工贸企业、餐饮油烟;
工作:高频次日常巡查;开展跨部门环保 + 安全联合检查;对限期整改企业集中上门复查销号。
四季度(10—12 月):年终综合核查、隐患清零
重点:全年隐患回头看、冬季燃气安全、年末食品经营;
工作:完成全年 “双随机” 收尾抽查;梳理全部检查、复查、举报取证台账;编制年度执法总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上报全年涉企检查统计数据。
七、工作保障与纪律要求
(一)强化数字执法培训
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豫企码小程序实操培训,重点讲解复查扫码、紧急检查、故障补录、联合任务创建等高频难点,确保全员熟练掌握 “扫码入企” 全流程,杜绝违规无码入企。
(二)健全闭环整改台账
对检查发现问题统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到期复查单独生成任务码入企核查,整改到位予以销号;未按期整改依法启动处罚程序,案件多次取证分次扫码报备,所有纸质、电子材料同步归档,满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要求。
(三)严守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纪律
严禁无计划、无任务码擅自入企检查;严禁同一事项多头、重复上门;严禁借检查索要财物、干扰企业正常生产。
推行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轻微违法优先指导整改,减少行政处罚对企业经营影响。
避开企业生产旺季、订单高峰期开展现场检查,优先选择企业空闲时段上门。
(四)压实信息公开责任
按照市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通报整改要求,及时公开本年度检查计划、随机抽查结果、企业整改台账、执法数据、行政处罚公示;完善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健全档案管理,做到执法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五)动态调整计划机制
遇上级临时部署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风险、批量投诉举报,及时调整本计划,修改后报镇司法所备案并更新公示;计划外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扫码报备程序,年度末汇总全部计划外检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