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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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30 16:42
信息来源:
西平县水利局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1
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1、实际用水量。检查标准:水表显示水量与在线监测数据、用水直报系统统计水量一致。2、计量设施。检查标准: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正常、位置无变化。3、节水器具。检查标准: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2
对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1、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检查标准: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取得取水权。2、取水情况。检查标准:用水户按照年度取水计划进行取水,未出现超计划取水情况。
3
河道采砂检查
是否按照编制的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进行贯彻落实
4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裁量基准、技术标准、检查要点、工作指引、操作指南、是否合法依规
5
对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行政检查
6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行政检查
7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裁量基准、技术标准、检查要点、工作指引、操作指南等是否合法依规
8
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9
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10
对用人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行政检查
1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是否履行法律义务,是否按照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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