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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31 09:01

信息来源: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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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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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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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区群众平价电量度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文件规定,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由省发改委统一制定。县电业公司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标准、阶梯用电进行收费,县级政府无权限对居民用电阶梯量进行调整。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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