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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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31 09:01
信息来源:
发改委
焦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区群众平价电量度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文件规定,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由省发改委统一制定。县电业公司按照省发改委制定的标准、阶梯用电进行收费,县级政府无权限对居民用电阶梯量进行调整。
西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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