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金椰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18 14:45
信息来源:
西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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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椰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3月修订版)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1MAK6KBHF97,于风芹为法定代表人,冯彩云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公司办公地址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工业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南180米09号。
二、同意你公司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同意向你公司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41172120260001
特此批复。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