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10 11:14
信息来源:
西平县科学技术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巩固群众路线、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建设、机关干部思想、业务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做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一般每周组织1-2次思想政治业务学习。正常情况下,每周二为政治学习,每周五为业务学习。
二、学习内容
1、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中央、省、市和局领导有关重要讲话;
3、业务知识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粮食业务紧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4、重要时事新闻;
5、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
7、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有关内容;
8、其他应该及时向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专家辅导;
3、局领导上党课;
4、参观考察或实地学习;
5、撰写读书心得体会。
四、学习要求
1、机关全体干部要树立以“学”强身、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2、坚持学用结合,善于将所学知识正确运用于本职工作中,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3、坚持学思结合,撰写学习心得。学习贵在创新和提高,要不断在学习中探索适应粮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4、局领导要做带头学习的模范,做到熟悉分管科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达到应知应会。
5、科室负责人要做到熟悉和精通本科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学习纪律
1、集中学习时间,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按时签到。
2、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按机关考勤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六、学习的组织
机关学习由局直党委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其他科室积极配合。
党员学习有机关党支部负责落实。
七、奖惩措施
局党组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末评先的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