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26 08:53
信息来源: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
一、参保对象:
1、西平县户籍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西平县长期居住的非西平籍人员(含中小学学校的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新生儿)。
二、缴费标准: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较去年增加30元)。
三、集中缴费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微信、支付宝扫描对应缴费码
→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首次登录需授权)
→选择“是否代缴”可进行代缴
→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输入手机号,点击“下一步”
→核对缴费地后点击“确定”
→选择支付方式并支付
备注:一定要核对缴费年度是2026年度,参保地为西平。
2、线下办理
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西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办税服务厅缴费。
六、缴费情况查询
城乡居民通过以上方式缴费成功后,可在5-7天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或“河南税务”小程序,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七、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计生特扶对象、艾滋病人享受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风险未消除的人员参保,资助标准每人90元,个人缴费310元。
八、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1、连续参保有奖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
2、断保会有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标准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注意事项:
1、未进行参保登记或参保登记有误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待遇享受。
2、缴费时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与当前参保地不符的,需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完成参保信息更正后,再办理缴费。
3、在集中缴费期内,对于重复缴费、缴费后死亡等情况,请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费,逾期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