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17 16:45
信息来源: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和全链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西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奖补办法》(西政办〔2023〕17号)和《西平县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西农领〔2024〕5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1、投资规模:奖补总规模20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
2、建设内容:对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对县域内使用银行贷款,用以肉牛产业发展的肉牛养殖场、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屠宰加工厂等企业及养殖户,按照产生贷款利息的50%进行奖补。
3、建设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4、建设地点:西平县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肉牛栏位1000个,收购青贮玉米5万吨,新增经济效益1000多万元。通过奖补能有效提高全县养牛的积极性,促进我县肉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
6、联农富农带农机制:一是产业带动。通过奖补激发养殖企业、农户发展肉牛养殖,扩大收购附近农户青贮玉米能力,也可联结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二是带动就业。通过促进肉牛产业发展,可提供就业岗位50多人,有效带动附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二、奖补对象
奖补期间,县域内使用银行贷款,用以肉牛产业发展的肉牛养殖场、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屠宰加工场等企业及养殖户。
三、奖补范围
对贴息对象在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不在本次贴息范围。
四、奖补标准
按照奖补范围内产生贷款利息的50%进行补贴;资金总额不足时,按各企业贴息范围内产生的贷款利息比例进行分配。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初验核实。
(二)乡镇推荐。经所在地乡镇核实并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西平县农业农村局推荐(没有的不推荐);被推荐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将《西平县肉牛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的纸质材料(审核后装订)一式两份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班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对申请贷款贴息企业提供的《2025年西平县肉牛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核实。
(四)认定公示。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核实认定结果,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贴息意见,经批复后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五)兑现贴息。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完善报账相关材料并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兑现贴息资金。贴息资金通过企业对公账户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使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贷款贴息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西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财农〔2021〕13号)规范使用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强化资金监管。申请对象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冒领,骗取贴息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追回贴息资金,取消贴息资格,拉入黑名单,不再扶持项目和给予银行贷款、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财经纪律。从事审核、验收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不得玩忽职守、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贪污奖补资金,对有上述行为者,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