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电子商务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3-16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探索更多具有西平特色的商业体系建设之路,为乡村振兴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和《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西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概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创新国内贸易流通发展方式,增强内贸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现代化水平,商贸流通业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西平市场设施完备,第三产业繁荣活跃,拥有服装、建材、农副产品等各类专业市场20多个,物流企业80多家,是豫南重要的商品集散地,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市场主体28359户(城区15485户、乡镇12874户),各类商业网点8500多个,其中县城大型商超7个,商品交易市场5个,农村集贸市场17个,批发零售业商户近1.4万户,餐饮商户近4000户,带动就业20多万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25亿元,占GDP比重45%。在社区配套建成了一定数量的便利店和超市,主要功能以满足城区为主,覆盖部分乡镇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生活所需,呈现出经营规模化趋势。全县乡镇现有综合、各类专业交易市场20多个,正在规划建设的有3家,功能主要是以涉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专业市场,主要包括蔬菜交易市场、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农机交易市场等。全县乡村现有各类商业网点6000多个,覆盖率98%,基本形成了商贸流通基本服务体系。主要功能为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开展邮快合作、便民消费、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等。现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建设面积6000余平方米,整合圆通、百世、韵达、申通、安能物流、兴盛优选电商社区销售平台等企业入驻,规划4条城乡配送线路,每天定点班车运送,确保24小时之内配送至村。已建成16个乡镇配送网点,主要为村民提供代买代卖、代收代缴、农产品代发、物流快递等服务。已建成245个村级服务站点,行政村“快递进村”通达率达到98%,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西平县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商务局设立了办公室,并组建工作专班。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商贸流通等摸底调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要求,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因地制宜编制切实可行的试点建设方案。同时,建立由县政府负责人挂帅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保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

  “十四五”期间,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标准,通过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到2025年,建成豫南地区重要流通节点县级城市,实现县城建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品牌连锁商超,乡镇商贸综合体(服务中心)覆盖率100%,村级便民店覆盖率100%,快递村村通覆盖率100%,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超过35%。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商贸业态更加丰富,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新建现代化的农商智慧城1座;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城商贸综合体(含服务中心)1家;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域物流集散配送中心(含共享仓储设施)1家;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综合体(含服务中心)17家;新建或改造提升新型乡村便利店200家以上;建成乡村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20个以上;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以上;培育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3家以上;新增冷库库容17000立方米以上;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销型冷藏保鲜设施5个以上;新增冷链物流车辆20辆以上;建成商贸特色镇2个以上;商贸示范村10个以上;乡村休闲旅游景区6个以上。

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2022—2025年)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5年

商业流通基础设施

1

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城商贸综合体

(含服务中心)

1

2

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域物流集散配送中心(含共享仓储设施)

1

3

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综合体

(含服务中心)

17

4

新建或改造提升新型乡村便利店

>200

特色商品产业基地

5

乡村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

>20

6

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覆盖率

%

100

7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5

商贸流通数字建设

8

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数字化建设

%

100

9

乡镇物流仓储中心数字化建设

%

100

10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亿元

13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1

级物流配送体系覆盖率

%

100

12

培育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

>3

13

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网覆盖率

%

100

14

新增冷库库容

万立方米

>1.7

15

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销型冷藏保鲜设施

>5

16

新增冷链物流车辆

>20

17

村级快递网覆盖率

%

100

18

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

%

>35

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19

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覆盖率

%

>80

20

商贸特色镇

>2

21

商贸示范村

>10

22

乡村休闲旅游

>6

  具体年度分解任务见附件《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2—2025年)》。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4.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5.新建现代化的农商智慧城1座。

  根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县域人口、县乡村商业基础、收入消费、比较优势等条件,经调研论证,对以上1-4项目,均宜按照提升型的标准进行建设。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健全县域商业网络

  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支持引导县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取新建或改建方式,升级现有城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品牌连锁商超和商业街区,丰富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健身、教育、亲子等业态,提升物流、金融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商旅文融合消费场景。支持新建改造县域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完善标准化的仓储、快递分拣仓、冷库等设施,引入零担专线、城乡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等经营业态,满足统仓共配要求,提升县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服务功能、辐射能力,打造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核心枢纽。“十四五”期间,至少改造提升1家县城商贸综合体(包括服务中心)、1家物流集散配送中心和1家大型共享仓储设施,带动本地农产品市场、农村商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和商业流通竞争活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重点工作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提升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5.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

6.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7.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建材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高档、品牌消费需求。

8.发展品牌直营连锁、直播网购、美容美妆、文化创意、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增强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消费场景,建设县域商业新地标。

经营面积30000㎡以上

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配备与娱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配备自助收银、线上商城、手机智能导购,拓展线上线下消费场景,以及食品加工、冷链等设施设备。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建、改造提升、股权合作等方式,高起点建设完善一批现代化的乡镇商贸综合体(包括服务中心),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商业市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对消费升级需求。“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17家,覆盖全县100%乡镇。(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

重点工作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3.乡镇商贸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4.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5.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6.具备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生活服务等功能。7.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农具等销售和基本技术服务。8.具备简易仓储配送功能,为一定范围内村级商店、农户等提供小批量商品配送服务。9.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

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经营面积在1500以上。

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配备基本分拣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建有固定停车场。

  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益农信息社运营商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新建或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支持供销社、邮政企业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加强对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现有商业网点的标准化改造,为村民提供日常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实现辖区内行政村新型商业便利店、网商进村和邮政综合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

重点工作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1.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2.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3.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4.提供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5.提供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等中介信息服务,以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6.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7.采取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8.提供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9.提供小批量农产品、手工制品等的上行服务,包括包装、代销、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

适用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

1.经营面积在100 以上。

2.商品单品(SKU)不低于500 种。3.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70%

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悬挂醒目牌匾标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符合经营、住宿隔离建设消防安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生活缴费、复印机、农资存放等设备,接入互联网和相关涉农服务资源。配置与连锁经营、小额存取等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ATM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的村级便利商店,可配备真空包装机、冷柜、简易直播设备等。

 

  4.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综合利用现有邮件快件处理场地、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支持邮政、快递等市场主体按相应标准提供物流快递件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功能,同步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或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重点工作4: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提升

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2..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3.快递配送从到村、从村到不超过2日。4.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5.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50%以上。6.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较高。7.提供平台交易、运输监控、支付结算、大数据分析等全链条服务。

占地面积30000㎡以上

1.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共享。3.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参照GB/T28581GB /T21072标准要求。4.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物流车辆。5.建立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快递信息查询糸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6.配备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建设。鼓励农产品产区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多温区存储、低温加工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冷藏保温车辆、低温物流箱等冷链设备,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二)

  1.培育壮大县域商贸流通企业。大力开展商贸流通主体企业培育,支持本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为中小企业、个体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连锁商超等市场主体优化重组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实现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型,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增强保供稳价能力。支持邮政、供销及其它有条件的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数字化、信息化、品牌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培育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3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

重点工作5:培育壮大县域商贸流通企业

类型

内容

目标

主要功能

属性

农村市场主体

1.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2.培育农产品产业运营主体。

3.提供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

培育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3以上。

1.主要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初步建立供应链体系,引领县域商业发展。

2.通过运营主体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供给,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3.进一步提升主要农产品市场公益性,增强保供稳价能力。

  2.引进优强商贸流通企业。瞄准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取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优强商贸流通企业和平台主体,携手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精心包装一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积极向外重点推介,力争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超市。到2025年,新增优强商贸流通企业3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加强与电商、物流、商贸企业合作,加大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等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就业能力,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同步引进相应商务人才。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激发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推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评选培育工作,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农村青年骨干力量。积极推荐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乡镇典型,营造良好农村创新创业氛围。到2025年,开展各类创业、就业、职业培训50次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三)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1.建设农商智慧城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亩,功能定位为集农产品批发、展览交易、净菜加工和配送、冷链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和综合性配套服务(检疫检测、电子结算、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创业孵化、金融服务、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15亿元以上。项目建成后,成为立足西平,辐射周边的农产品产销集散中心、质检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结算中心和价格指导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2.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度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推广生产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制度。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和安全牌,通过品牌打造、品牌营销,进一步提升产业附加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国有和民营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和改造集配中心、产地仓等,推动加工、仓储、物流向重点产区布局,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到2025年,建成乡村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20个以上;建成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以上,农产品标准化加工企业10家以上,农产品品牌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3.推动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参照《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1720)标准,加强各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设。明确功能分区和间隔距离,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做好清洗、消毒、公厕、污水杂物处理、防疫卫生等保障措施,统一为经营户办理经营许可证,配套餐饮、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等业态,丰富市场经营种类。倡导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设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增强市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规范经营秩序。到2025年,完成各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4.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移动式冷库应用,发展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降低流通损耗,保障食品安全。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到2025年,新增冷库库容17000立方米以上,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个以上,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超过35%,产地预冷设施基本满足需求。(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

重点工作6: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1.通风贮藏库:在大白菜、胡萝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对苹果、梨、桃、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5.强化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发挥供销社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流通体系建设,打通农资流通堵点,鼓励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享,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农资流通方式。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提升,支持各乡镇整合资源,大力推进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做好需求供应计划,安排、组织、调运好农资商品,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加强农资商品监管力度,开展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常态化,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发挥供销社网络销售优势,开展农资送货下乡,预约服务,广泛宣传农资商品,提高农资商品供应市场占用率。(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6.建立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持续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种植公司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精准对接,推动农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1.打造电商供应链体系。积极引导全县农特产品入驻相关电商平台,充分利用县级节点仓,接入相关平台管理系统,实现全县农特产品和货源渠道在平台管理系统实现共联共享,促进农产品上行。不断完善电商配送平台与配送体系,加快构建“乡村集货、平台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和“一个产品多仓卖、零碎产品汇集卖”的电商供应链体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县供销社、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创新推广“惠民生鲜”模式。构建生鲜超市体系,推广保本微利经营方式,打造农产品惠民供应链,推进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公益与市场相互促进、生产与销售有效衔接。鼓励本地商超企业在全县建设惠民生鲜超市,推进惠民生鲜超市进社区,实现惠民超市县城区域全覆盖。探索“网上惠民生鲜超市”模式,采取网上下单、线下提货方式,将优质低价的生鲜产品便捷高效送到市民手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推动城乡快递物流配送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原则,依托现有商贸物流资源基础,整合现有快递企业,开展统一仓储、分拣、配送服务。依托邮政设乡布村网点配送优势,建设改造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大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寄送服务,实现乡村配送全覆盖。发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衔接城乡优势,强化集散中转、仓储配送等功能,有效衔接末端网点,提高产品流通效率。(牵头单位:邮政公司;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重点工作7: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基本概念:共同配送是指多个物流企业通过共享物流资源,对同一地区的客户开展统一配送服务,是一种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共同配送将零散的货物、快递集中起来,能够显著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适用于行业集中度低、客户需求分散、末端物流不发达的农村地区。

1+N模式

由一家邮政、快递、物流、龙头连锁流通企业等牵头,与多家物流企业结成联盟,利用自建物流系统广泛开展共同配送

N+1模式

多家快递、物流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企业,负责开展共同配送,并按比例分配利润。

第三方模式

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企业,进行业务整合,开展共同配送服务

市场化原则:鼓励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和龙头连锁流通企业合作,明确投入和收益分配比例,引导一家有实力的企业进行业务整合,集中开展仓储、分拣、配送等服务。

加强政策协同: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协调解决费用分摊、利益分配、信息开放等问题,推动共同配送工作落地,促进企业之间利益共享、设施共建、信息互通。

五统一原则:按照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建设改造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对统一收储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物流件,按照所在乡镇进行统一分拣,并统一中转至乡镇站点,再根据物流件所在村统一配送至村级站点。县域内物流配送包装、称重、价格、时效等,执行统一服务规范和标准。

根据我县农村物流发展实际,按照三步走推进实现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初级整合阶段:鼓励电商、物流、邮政、快递、连锁流通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初步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车辆、人员、线路等资源整合,以及对电商快递包裹的统一配送。

统仓共配阶段:进一步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邮政、国有平台配送公司等对象纳入共同配送服务范围,在整合县城电商快递的基础上,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业务的集约整合,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

充分整合阶段: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针对生鲜、工业消费品、农资等不同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发展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械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等模式,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五)丰富农村消费

  1.积极推进县域商旅融合。依托县旅游景区,积极拓展旅游酒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等产业链。重点推进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特色餐饮、娱乐业等,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满足不同住宿消费体验。大力推进特色商品超市进景区、进商业街区、进客运站,推动商旅融合。(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2.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严厉打击消费品假冒行为,重点围绕农资商品,深入开展消费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资商品市场规范有序。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传销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紧盯农村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从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经营制度、农村消费维权机制等方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重点建设、分步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

  组建西平县商业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成立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筹备、宣传和启动工作。

(二)完善规划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

  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进一步规划建设商业体系。围绕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末端物流,物流资源整合,农村电商服务全覆盖,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贸市场、集市标准化升级改造,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进行规划改造,同步出台相应规划建设方案。

(三)重点推进阶段(2022年7月-2024年12月)

  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的统一部署,按照方案工作任务要求,重点从功能业态完备、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四个方面推进。通过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建设县城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健全商业流通网络。以数字化、连锁化、培育农村商业带头人等措施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增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能力,推动电子商务、物流资源整合、乡村快递末端发展和县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冷链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健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在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商业消费市场,开发更多消费品,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商务服务功能,加强市场质量安全,强化市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商贸诚信体系建设。总结体系建设成功经验,不断补齐短板,多领域复制推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推进,特成立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调度。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确保工作推进。

(二)强化运行调度。

  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研判全县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制约商业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下步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研究分析,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大政策支持。

  将商业体系建设、改造提升、补齐短板等方面项目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出台相应鼓励措施。加大省市商务发展资金申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开发中长期贷款产品。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商业体系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加大特色消费街区的宣传推介,打造我县特色商圈、街区的品牌形象,提高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各项责任分解任务,每季度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重点任务推进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西平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2—2025年)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9 11:40:03